幾年後父親送我和妹妹去南非讀書。我在南非除了飽讀佛教方面的書﹐很想削髮為尼以外﹐還被所謂的法師“請鬼上身”過!簡單的說﹐我曾經是一個非常“文明”的乩童!可惜的是(應該是可喜的)﹐佛教從來沒有滿足過我對生命的失望。它告訴我的是生命的虛空﹐是可怕的輪迴﹐是對前世自己造的業無能為力的恐懼。它也從不曾告訴我﹐我為何而來﹖何為生命的意義﹖我活著除了擔憂下一世會成為小狗以外還有什麼其他的目的﹖但我曾經是佛教徒﹐這是無庸置疑的!

再過幾年﹐我和妹妹再次大搬遷。這次的目的地﹐是美國。離開南非的我﹐即將20歲﹐是個極度自卑﹐沒有安全感﹐功課差﹐身材胖﹐從來不覺得有人愛和值得被愛的人。而我﹐已然習以為常!到了美國﹐馬上被小姑姑接待住在她們家﹐而他們家﹐都是非常敬虔的基督徒。姑姑要求我們在她們得守她們家的規則﹕星期天早上得去教會﹐星期五得去團契。剛開始我們真是險些發起革命-- 我們是佛教徒耶!你們怎麼可以這麼不尊重我們的信仰自由﹐逼迫我們去你們那個什麼鬼教會!!﹖但是姑姑很堅持這是在她們家住的人都得遵守的﹐而父親雖然不喜歡﹐但還是叫我們聽姑姑的話。我和妹妹就抱著去打瞌睡的心態去了。

教會當時其實對我影響不大﹐但是團契就不同了--他們裡面全都是怪物!!每個人看起來都和和氣氣﹑笑咪咪的﹐又開心的說話唱歌吃點心以外﹐他們對那本“聖經”崇拜得幾進愚民程度!我開始很喜歡去團契﹐而每次我去時﹐是帶著嘲笑加存心找碴的心態﹐興奮不已去的。慢慢的﹐我發現另一件可怕的事-- 他們都很關心我這個人。不是三姑六婆式的關心﹐而是如果上個禮拜我咳嗽﹐這個禮拜他們都記得的問我好點兒沒有﹐提供快速治癒方式的關心。然後﹐他們也彼此關心﹐為對方禱告﹐真正的相愛。團契裡一位伯母(其實是長老師母﹐但那時我哪知道嚴重性!)對我非常非常的好。她總說她天天晚上為她三個女兒禱告後﹐都會將我像是對自己女兒一般﹐獻在神面前祈求。

“這些怪物到底有什麼問題﹖!他們為什麼要關心我﹐愛我﹐為我禱告﹖他們在我身上要圖些什麼﹖!”我在心裡吶喊﹖我不能否認我喜歡被關注﹐被愛的感覺﹐我提的挑舋的聖經問題他們心平氣和的一一為我解答﹐我心裡有什麼東西在慢慢的被溶解﹐被拆除。可是我太不習慣了!他們有什麼是我沒有的﹖我不能被打倒!我是佛教徒!我爸爸也是!我不要變成背祖忘宗的人!!(實在是﹐什麼跟什麼~~~)

直到那天我在教會聽牧師講道﹐好死不死的坐在很前面﹐所以不能打瞌睡...牧師那天的題目忘記了﹐可是他的信息是說我們的神﹐是我們天上的父親。牧師說﹐“這位天上的父親愛你。不論你是美是醜﹐聰明還是愚笨﹐功課好不好﹐事業成不成功﹐祂都愛你。祂愛你﹐因為你本來就是祂的孩子--你不能逃避祂﹐祂也永不捨棄你!就算世人都離你而去﹐就算你覺得沒有其他任何人愛你﹐你也可以躲在祂的懷裡﹐因為祂愛你...”我頭低著﹐因為怕牧師發現我在哭!“神居然是我天上的父親﹖而這位父親不論我如何都愛我﹖”這想法令我害怕﹐卻更令我感動﹐但我的淚水﹐實在是失控的流下的﹐後來乾脆抽泣起來!我在祂﹐是個值得愛的孩子!!

突然間﹐我好比瞎子一下子見著了光。這世界與我﹐完全改觀!團契的人愛我﹐是因為他們愛的是神造的我。也許靠著他們自己﹐他們也只能看到我所有的缺點﹐但是靠著神﹐他們能夠來愛我。我的生命再不是無意義的了﹐因為我是為神﹐為那為了愛我來到世間受屈辱﹑受死的耶穌而活著。而活著﹐就是要以祂孩子的模樣為祂來做祂的見證﹐為祂來找尋祂其他的孩子﹐讓屬於祂的孩子﹐都能同享這份愛﹐以及那現在仍然看不到的永生!看不到﹐並不代表不存在。好比瞎子﹐不能不相信光一樣。

來美國幾個月後﹐我就決志受洗了。我不再是生命空虛的佛教徒﹐而是因著耶穌而使得我生命更豐盛的基督徒。這不是我的宗教信仰﹐而是我的生命方式﹐我的歸途。我﹐在回家的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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