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就是我電話“又”丟了。
光是iPhone3開始﹐我就被偷了一隻﹐壞了一隻﹐又被偷去一隻﹐現在在考慮是不是再買一隻...不過再買因為合約沒有到期﹐真的會很貴所以心情非常藍。

老公說沒關係再買一隻﹐普通小氣巴拉的他有時候就是會建議這樣讓我又感動又摸不著頭緒的話﹐他告訴了我一個小故事。

小故事之一﹕
十四歲的男孩﹐得到了一個由玩具反斗城買的腳踏車﹐這等於得到了自由。他非常喜歡這台車﹐慣于珍藏所有物品的他更是小心翼翼寶愛它。騎著這個腳踏車﹐他可以隨心所欲的自己上下學﹐找朋友﹐甚至停下來自己買晚餐。

一天晚上他由好友那裡回家餓了﹐將車停在熱狗店外沒有上鎖﹐但是他一邊買﹐一邊目光緊緊盯著他的愛車。突然一個青少年經過﹐措手不及的騎上了他的愛車與朋友離開﹐又急又氣的他追著跑了半天﹐但是當然追不上。那天晚上他走了一個小時回家﹐
傷心痛哭的告訴媽媽﹐不明白為什麼是他的車被偷走。

第二天他百般不願的請媽媽帶他上學﹐在車上媽媽告訴他已經將這事情原委解釋給爸爸了。爸爸媽媽開餐館﹐手藝不錯的父親開出的餐廳卻人煙稀少﹐他知道家裡負擔很重﹐父母能力有限﹐所以當媽媽告訴他“爸爸知道那腳踏車對你有多麼重要﹐會買台新的給你”時﹐他的開心是不可言喻的。尤其當父親決定由一家腳踏車專門店買了一架專業越野車時﹐這男孩由美金$80元的車一下換成了價值美金$1300元的車﹐他深深知道他父親有多麼愛他。男孩長大﹐這台單車後來借給了妻子的妹妹在大學裡來去﹐
二十幾年後仍然在妻子妹妹與妹夫家。

這男孩﹐是我先生。聽了這個故事﹐我回頭告訴他另一個故事。

小故事之二﹕
十歲的女孩﹐家裡非常富裕﹐但是父親終年在外﹐母親長期臥病﹐唯一的家庭溫暖常常是佣人歐巴桑﹐喜歡看書的她卻沒有自己的書架與藏書﹐每天最開心的時間是打開國語日報的那一刻﹐但是最渴慕的玩具卻是芭比娃娃。她喜歡為娃娃梳頭﹐綁不一樣的辮子﹐每次都有新花樣想給娃娃。當年的新學友是她最愛的店家﹐不但有很多書﹐隨地都可以坐下來看沒有人管﹐還有一整個櫥櫃的芭比娃娃...

家裡是有芭比娃娃的。可是這些都是妹妹去香港弄在台簽証時父親職員買給她逗她開心的。妹妹是美國護照﹐好幾年她都必須一年出境兩次﹐回來幾乎總是帶著新的芭比娃娃。大人說“這是小女生玩的玩具﹐你不要搶”“你都多大了﹐要讓妹妹”女孩不搶﹐她等到妹妹不玩了﹐舊的芭比她總能到手的。

除了沒有自己的芭比與藏書﹐在學校圖書館一次又一次的借看魯賓森漂流記﹐整個暑假被寄放在新學友看書﹐而且要告訴詢問的小姐“我爸爸說他會回來幫我買書”﹐女孩衣食無缺﹐上下課都是司機佣人陪同﹐她知道家裡有錢﹐可是她更知道如果問長輩要錢或是要玩具禮物是任何其他東西都是不被許可的。出門不准叫口渴﹐停車下來買東西是妄想﹐大人給東西要推卻拒絕。有錢沒錢的感覺對女孩來說非常模糊。她想要的東西﹐有沒有錢似乎都買不到。

這個女孩是我。

我告訴先生﹐怪不得我們做父母天天拉鋸戰。他給人牽走了單車雖然不是他的錯﹐但是父母幾乎用“獎勵”的手法來表現他們的愛與安慰。他也許窮﹐但是成長的過程被溺愛縱容得無法無天。於是他上兩份工﹐他對愛的解讀就是給予--食物錢財玩具書本。小小中中要什麼﹐他幾乎從不說不﹐除非是要他別上班。他的父母沒有給他時間﹐但是他一樣知道他們愛他。這模式不完美﹐但是完美的模式不多。

而我﹐在種種禮制教養下成長。如果單車給牽走了(厚我從沒擁有過單車好嗎!)﹐那麼肯定是狠狠痛罵再請反省三年的。父親從來沒有因為家庭富裕縱容我隨心所欲的買東西﹐連出門的果汁都從來不允許。他深切的教導了我錢不是掙來浪費的﹐也告訴我即使他有錢﹐也不會傳給我們因為“不勞而獲”是他所憎惡的。這些理論都非常寶貴動人﹐也絕對是教孩子的“典範”。但是我在過程裡沒有學到“勤儉”(家事都是佣人做啊)或“珍惜”(用壞了的東西當然可以新買一個)﹐回想時只覺得自己缺乏﹐家裡冷清清﹐而且小時候還偷過同學和店家的東西。

我們兩人一人在天平的一端﹐常常吵得不可開交。回想起這兩個故事﹐我問先生“難道沒有兩者兼顧的happy medium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和他都不完美﹐我們都需要彼此來平衡﹐來提醒。

Hurt Journal的結語﹕我的過去﹐已經過去了。(但是我是到底要不要買新電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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